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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診,是可以稍稍貼補家用的功德。
尤其對於經驗不足的小弟我,可以好整以暇跟病人交流。
幾年前某次夜診,雖然寥寥無幾的病人數,也龜速超過九點。
剩幾個未報到的病人,估計大概不會出現了。
正想拖著疲憊,準備查一下為數不多的住院病人後,結束無頭蒼蠅的一天。

準備踏出診間,一個慌張的男人跑過來,急急忙忙地問:『醫師,我知道超過時間,您還有在看嗎?』
想想也就這一個,默默坐回診間,打開電腦。
打開病人資料,黑人問號出現了。
病人資料是兩歲小朋友,和坐在病患椅上的成年人,完全不對勁。
他似乎看出我的疑惑,說道:『那是我兒子,我要幫他開○月○日的急診診斷書。』
開診斷書,對甫升主治醫師是換藥之外,是可以增加病人數看起來比較可觀的灌水。
看看資料,急診紀錄好像是跌倒,兩歲小孩跌倒,根本沒甚麼...
按照慣例,護理師跟他要了小孩的健保卡和戶口名簿。
他說:『醫師,我沒有代他的健保卡和戶口名簿...』
護理師說:『這樣沒辦法唷!因為這樣沒辦法證明他是你的兒子啊!』
他帶著歉意說:『抱歉,可以通融一下嗎?我開診斷書是要拿到法院,證明他媽媽沒有照顧好小孩,我要爭取監護權。』
診斷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,還是都要已合法的程序執行。
雖然他苦苦哀求,仍然回絕了他。

情人節,面對病人的時間,比起情人多太多。
這天,門診來了個11歲的病人的媽媽,要開○月○日急診的診斷書。
病人當天要上課,由媽媽代理,這都是可以理解的。
病人未成年,沒有委託書,這也是可以接受的。
照著急診紀錄打好診斷書,護理師照例跟媽媽要一些證明,至少得證明她是他的監護人。
她說:『我打電話給你們業務課,他們只叫我要掛號。』
護理師說:『可是我們還是需要妳的證明,因為規定上是這麼說的。』
她不爽地說:『可是妳們業務課只叫我要掛號,並沒有說要帶這些證件呀!』
我說:『規定上是需要的,今天我開給妳,因為妳有拿出妳兒子的健保卡,但是這都不能證明他是妳兒子。』
開始要出現不滿迴圈了...
她不斷重複:『是妳們業務課的問題,他們沒有跟我說!』
跟她講了上面的故事後,我說:『規定上就是需要,好,以後我們會跟業務課說,好嗎?』
她乘勝追擊的說:『對啊!你們業務課本來就應該要說,不然我今天就會白跑一趟,所以你們要去教育你們業務課。』
我開始不爽,按捺情緒:『
業務課我們會去說,可是我覺得奇怪的是,要來辦一件跟身份相關,而且有法律效力的文件,沒有足夠證明身份的文件,為什麼要給妳,更何況人沒辦法親自來。妳說妳不知道,那我倒請問妳,如果妳要去銀行幫妳兒子開戶,妳會這麼隨便嗎?這種事,好像也不需要特別有人告訴妳吧?
想想日前自己無法到場辦一些戶籍資料,前一晚為了怕白走一趟,就差沒把族譜也帶去。
護理師說:『照標準程序,今天是可以不開給妳的…』
她嘴硬的說:『你們可以不開啊!我再打電話罵你們業務課就好。

好奇怪的想法,所有的事情都是別人的錯,如果你去戶政事務所,資料不齊,會打去罵人嗎?
我從來沒有那麼想請人吃巧克力霜淇淋,不想跟她多說,慢走不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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